一次有意义的司法观摩课
时间:2013-12-18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742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科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案件经过:一名小学生在学校午休时间,攀爬学校楼道窗户不慎失足摔伤,学生家长起诉学生就读学校,日常校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受伤的民事诉讼案,诉讼诉求要求学校除了已提供的首期医疗费之外,其他相关后续的医疗费用等等。
看似是一个案件的庭审过程,实际上这个安全意外伤害案,给学校、老师再次敲响了警钟。会上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军武、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牛立春和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分别进行了讲话,主要观点强调学校能把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持之以恒;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园里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踏踏实实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一定让学生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此次宣教活动对我们学生科教师起到了重要的教育作用,为今后的德育工作提供了有益的保障。